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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拉太書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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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徒保羅在第二次傳道旅程期間
或之後寫了加拉太書
他可能是在哥林多或敘利亞的安提阿
寫下這封信的
保羅的書信大多由別人代筆
但加拉太書是他親手寫的
保羅在大約公元50到52年間
寫下這封信
你知道嗎?
加拉太是羅馬帝國的一個行省
位於今天土耳其的中部
保羅寫這封信給
加拉太行省的一些會眾
其中可能包括皮西迪亞的安提阿
以哥念、路司得和特庇等地的會眾
當時會眾裡有人提出錯誤主張
聲稱真基督徒必須遵守摩西法典
於是保羅寫信提出論據反駁他們
加拉太書一共有6章
第1章,保羅提到自己原先是猶太教徒
後來成為基督徒
保羅表明自己所教的信息
都是來自耶穌基督的
他勸勉加拉太的基督徒
不要聽信別的主張
第2和3章
保羅說明人不會因為遵守摩西法典
就成為正義的人
保羅說法典是「監護人」
能引導人相信基督
人要信從耶穌才能成為義人
保羅說明
亞伯拉罕的後代就是耶穌基督和
那些跟基督一起統治的人
不過保羅在4到6章
警告加拉太的基督徒
不要讓自己被人的觀念束縛
就像受到奴役一樣
保羅在第4章裡用象徵的手法
對比了夏甲和撒拉
以及她們的兒子以實瑪利和以撒
夏甲象徵地上的耶路撒冷
她的兒子以實瑪利象徵以色列人
是法典的奴隸
撒拉象徵「在上的耶路撒冷」
也就是耶和華組織的天上部分
以撒象徵受上帝任命去天上的基督徒
他們是上帝的兒子,是自由的
不過保羅警告基督徒
不該用這樣的自由作為藉口
放縱自己的慾望
保羅列出順應罪性的行為
和神聖力量果實的特質
並對比兩者的結果
你閱讀加拉太書時請留意
基督徒要被上帝視作義人
就需要對耶穌有信心
我們表現出神聖力量果實的特質
就會在生活上獲得益處
亞伯拉罕的後代
就是基督耶穌
和那些與他在天上
一起做君王的人